一、参加考试人员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“云南健康码”和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,并于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,做好日体温测量、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,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,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务部门。
二、参加考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《2021年昆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》。
三、考试当天,参加考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。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点前,应当主动出示本人“云南健康码”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信息,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。没有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不得进入考点。
(一)“云南健康码”和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均为绿码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≤37.3℃),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,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。体温异常(>37.3℃)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参加考试人员,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,能坚持考试者,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。
(二)“云南健康码”为黄码,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参加考试人员,须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(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)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≤37.3℃)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,未提供证明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。体温异常(>37.3℃)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参加考试人员,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,能坚持考试者,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。
(三)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参加考试人员,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、考试前3天内2次(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)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≤37.3℃)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,未提供证明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。体温异常(>37.3℃)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参加考试人员,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,能坚持考试者,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。
(四)“云南健康码”为红码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。
(五)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参加考试人员,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,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,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,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。
四、参加考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需要全程佩戴口罩,可佩戴一次性手套,并做好手部卫生,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
五、考试期间,参加考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,与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。
六、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,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参加考试人员,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,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。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,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。
七、参加考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、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,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,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八、请参加考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,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点内,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,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。
九、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,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。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,将通过云南考试招聘网(http://www.ynkszp.com)及时发布补充公告,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,请广大参加考试人员密切关注。
十、参加考试人员应知悉告知事项,遵守相关防疫要求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,取消考试资格,终止考试,如有违法情况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昆明市公务员局
2021年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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