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富民县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安排公告_云南考试招聘网

昆明市富民县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安排公告

2022-02-15 14:45:44  浏览:3165  作者:管理员
根据《昆明市富民县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相关要求,结合云南省、昆明市疫情防控最新形势,现将笔...

准考证下载地址: https://www.ynkszp.com/zhunkaozheng/ 

根据《昆明市富民县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相关要求,结合云南省、昆明市疫情防控最新形势,现将笔试安排公告如下:
一、笔试考试具体时间、科目及考点地址:

时间:2022年2月20日(星期天)上午9:00-11:00。

科目:综合应用能力

昆明考区考点及地址:昆明城市学院海源校区(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339号)。

请考生务必提早熟悉考点地址,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,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。

二、准考证打印

2022年2月15日上午9:00至20日上午09:00,考生在云南考试招聘网站(http://www.ynkszp.com/)进入网站首页准考证下载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。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,请拨打电话0871-64100227进行咨询。准考证为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身份证明,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,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。

三、考试须知

(一)证件材料要求:考生在笔试当天凭笔试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“云南健康码”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及笔试前48小时之内(即检测有效时间为2月18日之后,含2月18日)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,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
(二)疫情防控要求: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“云南健康码”和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均为绿码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≤37.3℃),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,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。“云南健康码”为红码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不得进入考点。

1.考生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“云南健康码”和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,并于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,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,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主考单位。

2.考试当天,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。考生进入考点前,应当主动出示本人“云南健康码”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信息,出具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。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不得进入考点。

3.“云南健康码”为绿码,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(即行程卡绿码中无*号标记)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≤37.3℃),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,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。体温异常(>37.3℃)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,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,能坚持考试者,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。

4.“云南健康码”为黄码,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,须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(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)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≤37.3℃)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,未提供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。体温异常(>37.3℃)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,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,能坚持考试者,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。

5.近期有过边境县(市、区)旅居史的考生,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两次(最近一次检测应在考试前48小时内)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6.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,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、考试前3天内2次(每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)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≤37.3℃)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,未提供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。体温异常(>37.3℃)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,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,能坚持考试者,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。

7.“云南健康码”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。

8.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,需配合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,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,对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且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,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,对不能排除的,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。

9.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需要全程佩戴口罩,可佩戴一次性手套,并做好手部卫生,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

10.考试期间,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,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。

11.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、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,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,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
12.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,考生进入考点内,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,考试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。

13.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等的,取消考试资格,如有违法情况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14.如果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,需要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甚至推迟考试的,将通过云南考试招聘网站(www.ynkszp.com/)发布相关公告,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公告信息。

本公告由富民县国资委负责解释。

监督电话 0871—68811072
富民县国资委 王建林13888202128

富民县国资委

2022年2月15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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